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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安筆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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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類: 經營管理與風險預防

標籤: 公平交易 加盟 重要資訊公開透明

公司開放他人加盟,應該注意什麼?

一、常見問題

公司開放他人加盟,應該注意什麼?

二、前導案例

阿明是一個充滿野心的企業家,夢想是全台灣都能看到自己的水果商行。於是,在開設第一間店的不久之後就決定開放別人加盟,趁勢打響名號。不過,阿明對於加盟的其他細節卻一無所知。

三、律師來解答

(一)開放加盟的好處

俗話說:「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其實,公司規模的成長也是相同道理。經營實務上,企業透過開放加盟的方式在短時間內擴展事業版圖並同時賺取加盟金等等收益,儼然已成為常態,而且初次創業者為了節省成本,選擇以加盟的方式建立事業是一項很聰明的擴張方式。不過,加盟其實有許多眉角必須要注意。

(二)加盟是怎麼一回事?

我國公平交易委員會為了管理加盟交易的秩序,訂定了「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不僅將加盟關係明確定義,也規範了加盟之前業主應該清楚告知的重要資訊。事實上,加盟契約並未規範在我國民法之中,不像典型的買賣、租賃關係。因此,所謂的加盟關係,指的是加盟業主透過契約的方式,將商標或經營技術等授權給加盟者使用,並協助或指導加盟者經營,而加盟者因此必須付錢給業主的長期關係。

(三)重要資訊必須揭露

另外,有關加盟的重要資訊,舉例來說,像是開店之前應繳納的加盟金、原物料及設備等費用金額;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的授權範圍;加盟經營關係的限制;加盟契約變更、終止及解除之條件及處理方式等都包含在內。為了避免資訊不平等所引發的諸多糾紛,除了重要資訊必須以書面方式提前10天揭露給加盟者清楚了解,在正式簽約之前原則上也要給予至少5天的契約審閱期,並且在簽約後的30天內給予契約。若違反前面的種種規定而足以影響交易秩序,可能將被公平會認定顯失公平,依據公平交易法第25條及第42條處以5萬元以上2,500萬以下的罰鍰。

實務上曾有公司在招募蛋糕店加盟的過程當中,因與加盟者簽署加盟預約書之前並未完整提供重要資訊,例如開始營運前的各項費用、商標權授權的權利內容、有效期限以及前一年度解除及終止契約比率的統計資料等,使加盟者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法院同時認為加盟者一旦投入大筆資金,便不太可能再與其他競爭同業締約,故該公司的加盟行為不合法,進而被裁罰(參考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872號行政判決)。相對的,如果身為加盟者,千萬不能因為心急想賺大錢就盲目簽約,建議先委請專業人士協助審視,避免誤上賊船。

四、律師的建議

開放加盟的好處,固然可以增加品牌的知名度並且獲得金錢上的回饋,但是做生意總是有賺有賠,當加盟者開始賠錢的時候就容易產生糾紛。因此,重要資訊的公開透明與加盟契約的妥善制定,便成為最佳的預防機制,吸引到的加盟者素質也能隨之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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