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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安筆跡

針對 分類 - 契約萬事通 的搜尋結果(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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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類: 契約萬事通

標籤: 簽約主體 履約條件 違約風險

洽談的對象不等於是簽約的對象

企業經營者在簽訂契約之前,必須再三確認包含簽約主體、履約條件及違約風險等事項的重要性。因為對於企業來說,簽約看似僅是簽名的動作,在法律上的意義卻非同小可。總而言之,企業仍應著重於事前的審核機制,盡可能地減少錯誤發生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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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類: 契約萬事通

標籤: 不合理的契約 平等 對等 公平的約定

簽下不合理的契約,有轉圜的空間嗎?

違約時要思考損害控管,不要鴕鳥。主因許多履約爭議的訴訟中,往往不是僅談違約的部分,而是可以從議約、簽約、履約到違約,採用一整體的觀點來思考法律爭點,才能做出最佳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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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類: 契約萬事通

標籤: B2B B2C 定型化契約

你準備好從B2B進到B2C了嗎?

B2B轉進到B2C有一個很大的差異,那就是企業對於許多消費問題無法閃躲。過往,B2B的交易模式中,因為科層化組織的層層堆疊,讓每一階段都有縫隙產生,可以藉此找到許多理由閃躲,交易的對方也摸不清是真是假。反過來說,B2C的交易下,企業經營者要學會處理消費者情緒,閃躲往往只會釀成更大的消費爭議。很多時候,B2C要學會處理的不一定是法律問題,反而是公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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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類: 契約萬事通

標籤: 承攬契約 轉包工程 協力廠商

上游廠商可以動不動就不付錢給下包嗎?

不論是大鯨魚還是小蝦米,都必須重視簽約後的法律效力。對於暫停付款的條件要力求公平,出來做生意不是只有你自己賺就好,應該是一種有錢大家賺的共好心態,這樣你身邊的協力廠商才會死忠,工程品質也才會好,生意日然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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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類: 契約萬事通

標籤: 違約金 契約 簽約

對方違約,卻無法跟對方求償,出了什麼問題?

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可以透過契約清楚載明。不過,契約能否順利履行,屬於另一個層次的問題。常見的重點不在於違約金「多寡」,有時候更關鍵的地方在於違約金「成就的條件」。首要任務還是在於釐清簽約目的,才能對應到違約金該正確使用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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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類: 契約萬事通

標籤: 契約 審閱期 消費

衝動型購物的解藥---契約審閱期

如果你曾經購物後馬上後悔,那就不要忘了「審閱期間」四個字。如果你是老闆,也可以善用合理的契約條款,增加經營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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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類: 契約萬事通

標籤: 契約 契約效力 撤銷權

洽談的對象不等於是簽約的對象

企業經營者在簽訂契約之前,必須再三確認包含簽約主體、履約條件及違約風險等事項的重要性。企業應著重於事前的審核機制,盡可能地減少錯誤發生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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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類: 契約萬事通

標籤: 簽約 契約

公司與他人簽約一定要用書面文件嗎?

基於權益保障及證據保全的考量,公司若涉及重要事項須與他人訂定契約時,仍應簽訂書面契約較為適當,而且在契約內也要清楚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一方面避免將來較容易產生紛爭的可能,另一方面也讓自身權益有主張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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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類: 契約萬事通

白紙黑字寫下才叫做契約?簽約時必須要掌握的關鍵重點。

(一)「取得彼此合意」是簽約時最大關鍵重點 在法律上,所謂「合意」也就是說當事人依循內心想法對必要之點趨於一致、認同,且不受其他因素拘束而為意思表示,無論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那白話的來說,就是你想的跟我說的有達成一定的共識,且我們出於心中真意,那就可以說是取得彼此合意。 但你要注意的是:有時既使契約成立,也未必是雙方合意,以事務所本身經驗來說,有時當事人會故意為非真實之意思表示、或因詐欺、被...